
中国海洋大学所持4项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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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海洋大学所持4项专利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TAQT2537530 |
转让底价 | 100 万元 | 转让方 | 中国海洋大学 |
保证金 | 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5-06-23 至 2025-06-27 |
一、项目介绍
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供给方)
技术项目名称 | 中国海洋大学所持4项专利权转让 | ||
行业分类 |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其他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生物产业|生物制造产业|生物化工产品 | ||
权属人所属地域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 ||
十强产业领域 | 其他 | ||
项目权属(个人或单位名称) | 中国海洋大学 | ||
专利情况 | 有 | ||
转让底价 | 100 万元 | ||
合作方式 | 成果转让 |
项目简介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专利介绍 专利1名称:一种动物复合蛋白及其应用 专利申请日:2014年4月30日 授权公告日:2015年12月2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动物复合蛋白,其特征是由肉骨粉、血粉、鸡肉粉、发酵蚕蛹粉组成,其重量份数范围分别为 3.42~3.83,4.18~4.54,11.62~13.35,5.11~6.19。制备时先将各组分磨成细粉,过80目筛网,分别称重,然后逐级混合均匀。该发明的高效动物复合蛋白在大菱鲆饲料中可有效替代(30%-45%)鱼粉蛋白;不影响大菱鲆的存活、末体重、特定生长率、肝体比,脏体比和肥满度;不影响血清中的各种指标;并且也不影响大菱鲆常规鱼体体成分组成。达到了降低饲料价格、节约养殖成本的目的,为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专利2名称:一种植物复合蛋白 专利申请日:2014年4月30日 授权公告日:2015年12月2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植物复合蛋白,其特征是由花生粕、玉米蛋白粉、豆粕、谷阮粉组成,其重量份数范围分别为4.92~5.35,3.62~4.14,14.45~16.86,10.45~13.17。制备时先将各组分磨成细粉,过80目筛网,分别称重,然后逐级混合均匀。该发明的高效植物复合蛋白在大菱鲆饲料中可有效替代(30%-60%)鱼粉蛋白;不影响大菱鲆的存活、末体重、特定生长率、肝体比、脏体比和肥满度;不影响血清中的各种指标;并且也不影响大菱鲆常规鱼体体成分组成。达到了降低饲料价格、节约养殖成本的目的,为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专利3名称:一种高效动植物复合蛋白及其应用 专利申请日:2014年4月23日 授权公告日:2015年2月18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动植物复合蛋白,其特征是由花生粕、玉米蛋白粉、豆粕、谷朊粉、肉骨粉、血粉、鸡肉粉、发酵蚕蛹粉、赖氨酸和蛋氨酸组成,其重量份数范围分别为 1.82~2.12,2.71~3.33,9.52~10.75,1.20~1.53,4.97~5.61,1.68~2.08,11.81~15.06,2.72~3.02、0.73~0.95和0.21~0.39。制备时先将各组分磨成细粉,过80目筛网,分别称重,然后逐级混合均匀。该发明的高效动植物复合蛋白在大菱鲆饲料中可有效替代(60%)鱼粉蛋白;不影响大菱鲆的存活、末体重、特定生长率、肝体比,脏体比和肥满度;不影响鱼体血液相关指标;不影响大菱鲆体组成。达到了降低饲料价格、节约养殖成本的目的,为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专利4名称:一种提高大菱鲆幼鱼植物蛋白部分替代饲料效果的养殖方法 专利申请日:2020年11月26日 授权公告日:2022年3月29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提供一种促进大菱鲆幼鱼生长的桑叶添加剂,能够有效的缓解高植物蛋白饲料替代鱼粉(替代率>60%)对大菱鲆的不良影响,促进大菱鲆的生长。本发明首先提供一种能够促进大菱鲆幼鱼生长的桑叶添加剂,是将桑叶用复合蛋白酶进行酶解制备的。该发明中的饲料添加剂在大菱鲆幼鱼饲料中显著促进了大菱鲆的生长,降低了全鱼粗脂肪的含量、血清中一些脂肪代谢指标的含量且调控了脂质代谢相关的基因的表达。且不影响大菱鲆的饲料效率、肝体比、脏体比和肥满度;不影响鱼体水分、灰分和蛋白的含量。 3.截至挂牌日,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 ||||||||||||||||||||||||||||||||||
市场前景分析 | |||||||||||||||||||||||||||||||||||
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 | |||||||||||||||||||||||||||||||||||
专利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申请号 | 类别 | 申请日 | 授权日 |
1 | 一种提高大菱鲆幼鱼植物蛋白部分替代饲料的养殖方法 | ZL202011342372.4 | 发明 | 2020-11-26 | 2022-03-29 |
2 | 一种动物复合蛋白及其应用 | ZL201410180152.4 | 发明 | 2014-04-30 | 2015-12-02 |
3 | 一种高效动植物复合蛋白及其应用 | ZL201410165624.9 | 发明 | 2014-04-23 | 2015-02-18 |
4 | 一种植物复合蛋白 | ZL201410179337.3 | 发明 | 2014-04-30 | 2015-12-02 |
专利是否合并转让 | 是 |
获得资助情况(国家计划课题等) | -- | ||
项目开发阶段 | -- | ||
样品情况 | 无 | 样品类型 | -- |
信息有效期 | -- 至 -- |
三、披露信息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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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专利介绍 专利1名称:一种动物复合蛋白及其应用 专利申请日:2014年4月30日 授权公告日:2015年12月2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动物复合蛋白,其特征是由肉骨粉、血粉、鸡肉粉、发酵蚕蛹粉组成,其重量份数范围分别为 3.42~3.83,4.18~4.54,11.62~13.35,5.11~6.19。制备时先将各组分磨成细粉,过80目筛网,分别称重,然后逐级混合均匀。该发明的高效动物复合蛋白在大菱鲆饲料中可有效替代(30%-45%)鱼粉蛋白;不影响大菱鲆的存活、末体重、特定生长率、肝体比,脏体比和肥满度;不影响血清中的各种指标;并且也不影响大菱鲆常规鱼体体成分组成。达到了降低饲料价格、节约养殖成本的目的,为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专利2名称:一种植物复合蛋白 专利申请日:2014年4月30日 授权公告日:2015年12月2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植物复合蛋白,其特征是由花生粕、玉米蛋白粉、豆粕、谷阮粉组成,其重量份数范围分别为4.92~5.35,3.62~4.14,14.45~16.86,10.45~13.17。制备时先将各组分磨成细粉,过80目筛网,分别称重,然后逐级混合均匀。该发明的高效植物复合蛋白在大菱鲆饲料中可有效替代(30%-60%)鱼粉蛋白;不影响大菱鲆的存活、末体重、特定生长率、肝体比、脏体比和肥满度;不影响血清中的各种指标;并且也不影响大菱鲆常规鱼体体成分组成。达到了降低饲料价格、节约养殖成本的目的,为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专利3名称:一种高效动植物复合蛋白及其应用 专利申请日:2014年4月23日 授权公告日:2015年2月18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动植物复合蛋白,其特征是由花生粕、玉米蛋白粉、豆粕、谷朊粉、肉骨粉、血粉、鸡肉粉、发酵蚕蛹粉、赖氨酸和蛋氨酸组成,其重量份数范围分别为 1.82~2.12,2.71~3.33,9.52~10.75,1.20~1.53,4.97~5.61,1.68~2.08,11.81~15.06,2.72~3.02、0.73~0.95和0.21~0.39。制备时先将各组分磨成细粉,过80目筛网,分别称重,然后逐级混合均匀。该发明的高效动植物复合蛋白在大菱鲆饲料中可有效替代(60%)鱼粉蛋白;不影响大菱鲆的存活、末体重、特定生长率、肝体比,脏体比和肥满度;不影响鱼体血液相关指标;不影响大菱鲆体组成。达到了降低饲料价格、节约养殖成本的目的,为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专利4名称:一种提高大菱鲆幼鱼植物蛋白部分替代饲料效果的养殖方法 专利申请日:2020年11月26日 授权公告日:2022年3月29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提供一种促进大菱鲆幼鱼生长的桑叶添加剂,能够有效的缓解高植物蛋白饲料替代鱼粉(替代率>60%)对大菱鲆的不良影响,促进大菱鲆的生长。本发明首先提供一种能够促进大菱鲆幼鱼生长的桑叶添加剂,是将桑叶用复合蛋白酶进行酶解制备的。该发明中的饲料添加剂在大菱鲆幼鱼饲料中显著促进了大菱鲆的生长,降低了全鱼粗脂肪的含量、血清中一些脂肪代谢指标的含量且调控了脂质代谢相关的基因的表达。且不影响大菱鲆的饲料效率、肝体比、脏体比和肥满度;不影响鱼体水分、灰分和蛋白的含量。 3.截至挂牌日,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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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到《挂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并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协议成交不收取交易费用,若产生竞价,收取竞价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