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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所持“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专利权及“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专利申请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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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厦门大学所持“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专利权及“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 TACE2600583
转让底价 10 万元 转让方 厦门大学
保证金 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6-05-19 至 2026-05-25

一、项目介绍

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供给方)

技术项目名称 厦门大学所持“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专利权及“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专利申请权转让
行业分类 dict_results_industry_61|dict_results_industry_65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dict_emerging_industries_3|dict_emerging_industries_71|dict_emerging_industries_82
权属人所属地域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十强产业领域 新能源新材料
项目权属(个人或单位名称) 厦门大学
专利情况
转让底价 10 万元
合作方式 成果转让
项目简介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专利1名称: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 专利申请日:2024年07月09日 授权公告日:2026年02月13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提供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本发明催化剂可将芳硝基类化合物选择性催化加氢为芳胺类化合物,具有优异的催化活性。 专利2名称: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 专利申请日:2024年04月11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提供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本发明催化剂可将芳硝基类化合物选择性催化加氢为芳胺类化合物,具有优异的催化活性,适用的反应底物范围广,能很好地抗底物毒化,且转化率和选择性高。 3.根据权属分配协议,前述专利所涉及的专利申请权、转让权等一切权利,均由厦门大学与嘉庚创新实验室按份共同所有。其中,厦门大学享有50%的权属份额,嘉庚创新实验室享有50%的权属份额。
市场前景分析
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
专利明细
序号 名称 申请号 类别 申请日 授权日
1 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 ZL202410916808.8 发明 2024-07-09 2026-02-13
2 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 ZL202410437352.7 发明 2024-04-11 --
专利是否合并转让
获得资助情况(国家计划课题等) --
项目开发阶段 --
样品情况 样品类型 --
信息有效期 -- 至 --

二、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报价方式 网络竞价
保证金 0万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披露信息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专利1名称: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
专利申请日:2024年07月09日
授权公告日:2026年02月13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提供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本发明催化剂可将芳硝基类化合物选择性催化加氢为芳胺类化合物,具有优异的催化活性。
专利2名称: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
专利申请日:2024年04月11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提供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制备芳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本发明催化剂可将芳硝基类化合物选择性催化加氢为芳胺类化合物,具有优异的催化活性,适用的反应底物范围广,能很好地抗底物毒化,且转化率和选择性高。
3.根据权属分配协议,前述专利所涉及的专利申请权、转让权等一切权利,均由厦门大学与嘉庚创新实验室按份共同所有。其中,厦门大学享有50%的权属份额,嘉庚创新实验室享有50%的权属份额。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到《挂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并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协议成交不收取交易费用,若产生竞价,收取竞价佣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亓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8607877
手机号 邮箱

五、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