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理工大学所持充电堆功率动态分配策略优化方法、系统、终端及介质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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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山东理工大学所持充电堆功率动态分配策略优化方法、系统、终端及介质专利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TAHA2609984 |
| 转让底价 | 0.4 万元 | 转让方 | 山东理工大学 |
| 保证金 | 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挂牌时间 | 2026-05-13 至 2026-05-19 | ||
一、项目介绍
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供给方)
| 技术项目名称 | 山东理工大学所持充电堆功率动态分配策略优化方法、系统、终端及介质专利权转让 | ||
| 行业分类 | dict_results_industry_52|dict_results_industry_60 |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dict_emerging_industries_5|dict_emerging_industries_125|dict_emerging_industries_134 | ||
| 权属人所属地域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 ||
| 十强产业领域 | 新能源新材料 | ||
| 项目权属(个人或单位名称) | 山东理工大学 | ||
| 专利情况 | 有 | ||
| 转让底价 | 0.4 万元 | ||
| 合作方式 | 成果转让 | ||
| 项目简介 | 1.本转让标的共包含1项发明专利。 专利名称:充电堆功率动态分配策略优化方法、系统、终端及介质 专利申请日:2023-03-13 授权公告日:2023-05-1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公开了充电堆功率动态分配策略优化方法、系统、终端及介质,涉及数据分析和充电堆技术领域,其技术方案要点是:通过神经网络模型对历史充电车辆数据进行训练,得到分配周期内的预估充电车辆总量、预估充电车辆功率和充电车辆概率;依据充电堆的最大输出功率与充电堆的总输出功率之差计算得到总分配功率;依据总分配功率与预估充电车辆总量之比计算得到分配功率均值;依据预估充电车辆功率和充电车辆概率计算得到功率需求值;依据功率需求值对初始分配功率进行修正,得到最终分配功率。本发明可以在充电车辆较少时提高充电效率,更好的适应突发性的充电波动,又可以在充电高峰期平衡各个车辆之间的充电时长,保障充电堆稳定、高效的运行。 2.截至挂牌日,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3.交易成功后由专利购买方交清专利维持费用。 | ||||||||||
| 市场前景分析 | |||||||||||
| 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 | |||||||||||
| 专利明细 | |||||||||||
| 序号 | 名称 | 申请号 | 类别 | 申请日 | 授权日 |
| 1 | 充电堆功率动态分配策略优化方法、系统、终端及介质 | ZL 202310231174.8 | 发明 | 2023-03-13 | 2023-05-16 |
| 获得资助情况(国家计划课题等) | -- | ||
| 项目开发阶段 | -- | ||
| 样品情况 | 无 | 样品类型 | -- |
| 信息有效期 | -- 至 -- | ||
三、披露信息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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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转让标的共包含1项发明专利。 专利名称:充电堆功率动态分配策略优化方法、系统、终端及介质 专利申请日:2023-03-13 授权公告日:2023-05-1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本发明公开了充电堆功率动态分配策略优化方法、系统、终端及介质,涉及数据分析和充电堆技术领域,其技术方案要点是:通过神经网络模型对历史充电车辆数据进行训练,得到分配周期内的预估充电车辆总量、预估充电车辆功率和充电车辆概率;依据充电堆的最大输出功率与充电堆的总输出功率之差计算得到总分配功率;依据总分配功率与预估充电车辆总量之比计算得到分配功率均值;依据预估充电车辆功率和充电车辆概率计算得到功率需求值;依据功率需求值对初始分配功率进行修正,得到最终分配功率。本发明可以在充电车辆较少时提高充电效率,更好的适应突发性的充电波动,又可以在充电高峰期平衡各个车辆之间的充电时长,保障充电堆稳定、高效的运行。 2.截至挂牌日,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3.交易成功后由专利购买方交清专利维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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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到《挂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并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协议成交不收取交易费用,若产生竞价,收取竞价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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