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昌平区开展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以下统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激发区域科技创新要素活力,结合《北京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行动方案(2025-2027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构建组织化、体系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组建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队伍,形成清单化、项目化的科技成果落地服务模式,围绕昌平区主导产业与未来产业方向,深度对接200个科学家团队,培养50名高水平技术经理人,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昌转化,促成50家合作平台、300项技术开发合作项目,转化孵化300家科技型企业、50家专精特新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7万件,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年度申请量突破850件,系统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出
1.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积极争取新一轮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试点政策,围绕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鼓励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实施办法,推动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披露、转化方式确定以及转化形成国有股权的管理等方面完善制度机制。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设。依托清华南口国重基地、北大产教研融合创新中心、沙河高教园为核心的高校集聚发展格局,分别建设集概念验证、中试平台、种子基金、孵化器和专业服务于一体的全要素标准化基础设施,并在全区构建“市场化机制、专业化队伍、共享化平台”三位一体的标配式服务包机制。推进清华南口国重基地实体化集群落地与运行,加快北京清华前沿交叉创新研究院建设;推动北大昌平产教研融合创新中心、北京北大全重科技创新研究院及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按照未来大学科技园“一园多址”“多校一园”模式,提速沙河高教园内各产业园区建设。
3.推动高校院所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高校院所强化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财务管理、组织人事、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考核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从事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创新的科研人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部门统筹+责任单位+平台公司”三级对接机制,深度服务国家实验室以及全国重点实验室科学家团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加速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4.支持高校院所提升技术转移机构能级。支持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实行“市场化机制+专业化团队”运营模式,建立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市场化聘用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开展成果挖掘、技术评估、市场对接、创业孵化等全流程转化服务。支持北京北大全重科技创新研究院、北京清华前沿交叉创新研究院发挥成果转化作用,推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照相关模式设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促进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与转化平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特色产业园对接合作,加强项目与资源信息共享,构建接力孵化长效机制。
(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5.建立企业出题的科研组织方式。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企业服务包”对接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三大主导产业,以及合成生物制造、人工智能、具身机器人等未来产业需求,深化“企业出题、高校答题、校企联合实验室同题共答”合作模式。发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企业“出题”类联合基金的组织支持。
6.建设企业主导的合作平台。从空间、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全方位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产教融合与校企实训基地等创新平台,实行“双管理、双首席、双导师、双签字”运行机制,组建“科学家+工程师”联合团队,共同凝练产业科技问题、开展科研攻关与人才培养,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依托“科技副总”柔性引才政策,支持企业聘请高校院所专家,推动技术交流、合作研发与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建设AI赋能的平台支撑体系,加快开辟科学研究新路径。
7.支持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推动高校院所完善先赋权后行权、资产单列管理、在岗创业、鼓励转化等政策,为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创办企业提供条件。支持知名科学家牵头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举办高水平科创论坛、赛事等活动,为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所创办的企业(以下简称转化创办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产业链接、融资对接等服务。协助转化创办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首次贷款贴息等政策。
8.推动科技领军企业赋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央企、国企及民营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向高校院所发布科技任务清单,畅通供需信息,孵化培育转化创办企业。推动科技领军企业通过投资并购、技术许可等方式助力转化创办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并开放应用场景,促进优质转化创办企业融入龙头企业产业链与供应链。
(三)提高公共服务能级
9.高标准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公司。组建专业能力强、机制灵活的服务公司,搭建“需求—技术—资本—产业”精准对接平台,健全市场化薪酬与激励约束机制,系统挖掘、筛选和培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掌握市场需求并精准传导至科研团队。针对北大、清华、北航等重点单位优势团队,按“一高校(机构)一专班、一团队一方案、一成果一专员”原则,建立高校院所项目库与动态跟踪机制。
10.全面升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围绕重大项目“转得出”、研发成果“盯得住”、服务平台“接得紧”、转化队伍“帮得上”、科技企业“落得下”,制定《昌平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办法(2.0版)》,重点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集聚区建设、重大技术成果落地产业化、知名科学家和科技人才创业、产学研联合创新、外资研发中心建设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概念验证和专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孵化机构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以及应用场景建设等。
11.落实市区协同拨投联动机制。深入挖掘重点科技成果,开展拨投联动项目组织试点工作,推动成立转化创办企业。积极争取市级政策支持,在社会资本未充分参与的早期阶段,由市区共同对转化创办企业给予联动股权投资的支持资金,用于概念验证、小试及中试等关键环节的推进,助力企业成长发展。对于转化创办企业首次获得的市场化订单、规模化订单以及首次开展的品牌场景应用,争取市级资金支持,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
(四)激发市场要素活力
12.壮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队伍。组建由政府部门、区属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公司、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大学科技园与高质量孵化器以及市场化服务机构组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队伍。强化政府统筹作用,引导全区成果转化服务力量聚焦成果挖掘、评估、孵化等关键环节,提升转化效能;推动区属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公司积极引进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探索联合高校举办科技商学院;支持聘请市科委“朱雀计划”人才做顾问、带队伍、落项目;支持在昌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门机构组建专职服务队伍;培育技术经理人开展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挖掘高水平产业投资人,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推荐高水平科技人才参加“科学家创业CEO特训班”,提升创业意愿和能力。
13.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检验检测平台,为提升科技成果成熟度提供支撑。支持仪器共享平台运营建设,降低校企合作成本。引导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建设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等垂直领域专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技术转移、市场对接、供应链整合等深度服务。
14.培育优质市场化服务机构。引进培育专业规范、信誉良好的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支持机构深入高校院所与园区,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专业培训和业务对接,为成果转化提供专利布局、技术评估、法律咨询及人才招聘等市场化服务。
15.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体系。设立概念验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校企合作开展的科产融合创新项目。支持联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共设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清华国重基地、北大产教研创新中心等重点项目。联合社会资本设立早期或天使轮基金,重点投向种子期与初创期项目。建立市场化基金接续投资机制,形成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组织化投资体系。支持银行、保险公司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私募与创投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五)提升落地服务品质
16.创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落实“市—区—校”联动共建机制,聚焦合成生物领域建设教育部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支持全国高校院所合成生物科技成果在昌转化。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在昌设立创新中心与转化机构,推动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落地。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为契机,为加快北大、清华、北航等首批试点高校科技园建设提供土地、资金、制度等专项支持,积极争取纳入“两业融合”示范区等国家试点范围。
17.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精准服务。充分利用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中心与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通过人工智能赋能,促进创新成果和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支持孵化机构将优质空间优先用于成果转化初创企业,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将重点转化创办企业纳入“服务包”机制,强化人才引进、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政策支持。
18.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开放链接。加强与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等重点园区的合作,落实促进京津冀区域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加强高校院所、企业跨区域开展供需对接。大力引进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外资研发中心和国际顶级科研机构,深化与在昌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等对接合作。鼓励在昌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对接海外市场,加强技术交流、强化交易服务。
三、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区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问题。由区科委牵头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各相关单位细化举措、健全机制、强化资源保障。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社会关注、多方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方案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最新政策规定执行。